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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运河、海河文化旅游带拓展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3-02  浏览次数:163


天津大运河、海河文化旅游带拓展提升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天津大运河、海河文化旅游带拓展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大运河、海河文化旅游带拓展提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北方文化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天津市红桥区、河北区、南开区、和平区、河西区、河东区及津南区

总投资:62153.65万元

建设周期:项目计划于2023年开工,2024竣工、验收。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码头景观照明提升工程。

2、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2.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施工期对于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机械船舶排放废气及港池疏浚的淤泥异味。施工期通过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可以使降低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燃油废气影响是短暂的,基本不会对沿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港池疏浚采取分片施工,减少异味产生。淤泥及时清运,运输过程采取防撒漏措施,防止运输沿途遗撒或扬尘影响沿途环境。

2)废水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港池疏浚及打桩作业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港池疏浚及各码头打设钢管桩作业过程中会对施工水域造成扰动,引起施工水域局部水体悬浮物浓度增加。施工船舶产生的船舶含油污水产生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后处理。本项目施工人员租用周边的住宅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以依托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施工噪声污染源主要是工程区施工机械、施工车辆和施工船舶产生的噪声,为避免施工过程对周边声环境及环保目标的影响,建设及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最大程度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废弃的建筑垃圾、淤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至当地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疏浚淤泥经驳船运输至下游码头上岸后及时由有资质单位利用淤泥专用运输车转运处理,中间无二次转运;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交由当地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

5)生态施工过程将造成悬浮物短时间内在各水域大量聚集,期间对浮游生物的影响较大,但是由于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悬浮物场的变化是局部的,主要集中在疏浚作业点附近水域,且此类影响会随着施工的结束而逐渐消失,因此施工所造成的悬浮物浓度场变化,对水生生态的影响是局部和暂时的,施工结束后会得到逐渐的恢复。

  1. 环境风险本项目不在汛期施工。码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可把污染控制在围油栏包围的水域范围内,通过严格管理、事先预防和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可以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 废气营运期产生的的废气主要为船舶动力燃料燃烧的尾气。本项目船舶靠岸后采用岸电设施供能,关闭主、辅燃料发动机,仅船舶靠岸、离岸过程使用柴油辅机驱动,辅机功率较低,船舶尾气产生量较少,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船舶含油污水,趸船及游船生活污水由给排水船进行接收处理。当游船靠泊时,通过用软管将船上的污水排放口与给排水船上的污水收集箱快速接口相连,由市政槽车运输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含油污水产生后及时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3)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停靠船舶及游客社会生活噪声。经预测,本项目营运期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游客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船舶废油。游船上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过统一收集后靠岸转运至趸船码头生活垃圾暂存处暂存,与趸船码头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城市管理委员会进行清运。本项目船舶废油产生后及时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5)生态影响营运期将产生一定量的船舶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必须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垃圾收集上岸,不得排入水域,不会对水生生物造成较大影响。

6)环境风险运营期建立有关防范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和制定溢油应急计划。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应立即启动溢油应急预案,控制溢油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3、环评报告书初步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在采取必要的污染治理、生态恢复措施后,项目对于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或减缓,建立和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可使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加强环境监管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天津北方文化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8

联系人:贾

联系电话:022-59082868

传真:022-59082868

2)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2-58356901

邮箱:wangqy8503@foxmail.com

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全文查阅方式和途径

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Ka9cEasK2mJO9-YXLdwvg 提取码:a123

查阅纸质报告书可通过电话、信件或发送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网上填报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2)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相关联系方式见“二”中内容。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32日至20233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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